更新时间:2023-02-17 14:41
潘卫,男,汉族,1969年6月生,浙江东阳人,1994年9月入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6.09—1988.08 江苏省人民警察学校治安专业中专学习;
1988.08—1989.08 镇江市公安局见习;
1989.08—1991.09 镇江市公安局办事员;
1991.09—1993.03 镇江市公安局科员;
1993.03—1994.08 市公安局玄武区分局韶山路派出所科员;
1994.08—1996.03 市公安局玄武区分局韶山路派出所副主任科员;
1996.03—1996.08 市公安局玄武分局韶山路派出所刑警小队副队长(副科);
1996.08—2003.01 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板仓派出所副所长;(1995.09—1998.06江苏省公安专科学校函授公安管理专业大专学习)
2003.01—2008.02 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孝陵卫派出所所长;(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大学学习)
2008.02—2011.04 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副局长;
2011.04—2016.12 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副局长;
2016.12—2019.03 建邺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副局长;
2019.03—2019.09 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职);
2019.09—2020.01 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职);
2020.01—2021.07 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2021.07—2021.08 高淳区政府副区长人选、党组成员,高淳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21.08—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负责社会稳定、公安、司法、政府法制、信访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协助分管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
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